王子为什么之前想报仇?上课问过学生,有学生说,之前处心积虑的这些桥段都是在制造意义感。所以可以这么理解,如果断然报仇,那么悬而未决的状态就会终止,王子就会掉入因为终极决断引发的意义真空。这位学生触及到很根本的问题:王子必须通过“行动”来证成自己。在实践传统中,人们相信“意义感”来源于行动。“人生之意义”这种提法,从不会出现在“带月荷锄归”的人身上,像昆德拉在《身份》里描述的:在从前,生命的意义不是一个问题,因为这种意义很自然地融进了人们的生活,它在作坊里,也在田野里,甚至可能在一双农鞋里。所以,“意义感”是被语言与新的生活方式塑造出来的问题,当意义感被语言剥离了行动本身,人也只好相信:只有返回行动与劳作,才能获得意义感。 于是,一种“行动拜物教”出现了,它告诉我们“不要做思想的巨人与行动的儒夫”、“行胜于言”、“知而不行,只是不知”,人们又据此深信应该“知行合一”。这种行动冲动里弥漫着一股“求力意志”的味道,它预设了人们通过行动获得价值的可能性,基督教时代的“我服从”也就彻底变成了现代的“我要”:要像前期的哈姆雷特一样报仇、要像浮士德那样每天去开拓新生活、要像保尔·柯察金那样对碌碌无为度过一生感到羞耻、要像尼采一样把权力意志视为自由人的核心。与此相反,也出现了一些被批判的不行动者,比如罗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