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完全反对诺贝尔奖,因为它把作家分成等级。如果十五或十六世纪有诺贝尔奖,我们就会看到,克莱芒·马罗得了奖,而康德没有得到它——他本应该得到的,但因为出现混乱或因为评审团的某些成员做了手脚,这奖没有给他——当然,维克多·雨果肯定会得到它,等等。这时,文学完全被等级化了,你会看到法兰西公学院的人,还有其他人会得到龚古尔奖,另外一些人各有其相应的奖项。诺贝尔奖每年颁发一次。这个奖对应的是什么呢?一位作家在一九七四年得奖,这意味着什么?相对于过去拿过奖,以及虽未拿过奖,但和他一样在写作,而且说不定写得更好的人又意味着什么呢?这个奖项意味着什么?被颁奖的那年,相对于我的同行,相对于别的作家,我真的称得上技高一筹吗?第二年,另外个作家也是同年度的翘楚吗?我们有必要以这样的方式看待文学吗?那些成为年度最佳的人,或者说他们一向最佳,但只是在这年大家才承认他们是最好的吗?这很荒谬。显然,作家不是一个在某一时刻睥睨群彦的人。他最多是最好的那些人中的一个。“最好的那些人”也是个糟糕的表达。他和那些写过真正的好书的人是平等的,并且一向与他们平等。他也许在五年前、也许是十年前写了这部书。大家把诺贝尔奖给您,您总得有点儿小创新。我发表了《词语》,他们认为它值得一看,一年后就给了我诺贝尔奖。对他们来说,这给我的作品带来了一种新的价值。结论难道是:头一年,这部作品出版的时候,我的价值要小得多吗?这是一种荒谬的看法。把文学分成三六九等,这和文学理念完全背道而驰,却完全适应于一个希望将切都招纳进来的资产阶级社会。如果这些作家被一个资产阶级社会招纳,那就落入了等级制度的蛊中,因为所有的社会形式都是这样体现出来的。等级制度正是那个摧毁个人价值的东西。谁在上、谁在下,这是荒谬的。正是因为这个,我拒绝了诺贝尔奖,因为我无论如何都不想被看作和比如说海明威同等级别的人。我很喜欢海明威,我和他私下里也认识,我在古巴同他见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