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毫无疑问,没有一定之见是不可能谈论任何人类问题的,提出问题的方式本身,所采纳的角度,已经设定了关注问题的级别;凡是优点都包含着价值;所谓客观的描述,不会不突现于一个伦理学的背景上。我们不会力图掩藏原则,多少总要明显地暗示出来,不如最好还是首先提出这些原则;这样,我们不必在每一页定义每个词是什么意思:高等的、低等的、更好的、更差的、进步、退步,等等。如果我们查阅一下某些研究女性的著作,我们就会看到,最常采用的观点之一,就是公益、普遍利益的观点,实际上,人人都是将这些概念理解为社会的利益,就像希望保持它或者安排好它。而我们认为,除了保证公民的私有财产以外,没有其他公益;我们正是从给予个体具体机会的观点来评判制度。但是我们也不混淆私人利益的概念与幸福的概念,这正是人们常常遇到的另一个观点;闺房中的女人难道不比一个女选民更幸福吗?家庭主妇难道不比一个女工更幸福吗?幸福一词的涵义还不太清楚,更不清楚的是它包含哪些真正的价值;决不可能衡量他人的幸福,而且宣称别人强加于他的处境是幸福的,这总是很容易的事,特别是那些被束缚于困境中的人,有人以幸福是静止不动为借口认为他们是幸福的。我们不会参照这种概念。我们采用的观点是存在主义的道德观。一切主体都是通过计划,作为超越性具体地确立自己的;它只有通过不断地超越,朝向其他自由,才能实现自由;除了向无限开放的未来扩张,没有其他为当下存在辩解的方法。每当超越性重新回到内在性,存在会贬抑为“自在”、自由贬抑为人为性;如果这种堕落为主体所赞同,那么它就是一种道德错误;如果它是被强加的,它就会采取侵占和压迫的形象;在这两种情况下,它都是绝对的恶。凡是处心积虑要为自身存在辩解的人,都感到他的存在是一种自我超越的不确定需要。然而,以特殊的方式去界定女性处境的是,她作为整体的人,作为一种自主的自由,是在男人逼迫她自认为他者的世界中展露自己和自我选择的,人们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