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按照这个标准的话,你和一个人在一起,你会从两个向度上做选择:一是你要获得一种道德的满足感。和这个人一直在一起,你尽自己最大的善,也就是说已经跟他无法再用爱的逻辑来相处,但是我可以用善的逻辑来相处,所有我能够付出的我都可以付出,自己做到问心无愧。这样的话,你的生活也建构出一种伦理上、道德上的自足性,当然这也是很艰难的。在这个过程里,如果对方还是使你感到很痛苦、很失望,这时候你可能自然而然就会选择分离,因为这时候你已经问心无愧了,已经把这种坚持做到底了,这是一种选择。另外一种选择就是现代性的,那就是果断地分离。而分离之后有一个巨大的问题:你要证明分离之后的生活确实是更自由的,在更自由的状态下,你自身会更丰富、更积极、更有创造性,这个时候才能够说明你这个选择是有价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