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解决冲突,只有改变人格中那些造成冲突的状态。态度,丝毫无助于缓和目前的沖突。全面地了解早期环境影响及其造成儿童人格的改变,尽管没有什么直接的治疗价值,但在我们调查导致神经症冲突的各种条件时,却有某种作用。毕竟,正是他与自我、与他人的关系的改变,才最先引起了冲突。只要存在这些状态,神经症患者就不可能消除他的冲突倾向。相反,所产生的内心需要随着神经症的发展变得更强烈。事实上,这种假解决办法使得他与自己、与他人的关系更加紊乱,这意味着真正的解决越来越不可能。所以,治疗的目标只能是改变这些状态本身。我们必须帮助患者自己去改造自己,去意识到他真正的感情和需求,去发现他自己的价值观,以及在他的真实感情和信念的基础上与他人相处。如果我们真能奇迹般做到这一点,那些冲突便不攻自破了。就可以粗略地把治疗工作划分为两大部分。一部分是详细检查某个患者为解决冲突所做的无意识的努力,以及这些努力对他整个人格的影响。这包括研究他的主要态度、理想化意象、外化作用等,而不考虑它们与暗藏的基本冲突的具体关系。第二个部分是对冲突本身进行处理。这不仅指的是使病人意识到他的冲突的大致概况,还包括帮助他看清这些冲突是怎样在具体发生作用的。不仅如此,这部分的分析工作还包括向患者解释,他试图达到的妥协是不可能的。这种治疗就是让病人彻底理解他的冲突,那些冲突对他人格的普遍影响,以及它们怎样造成了他的种种症状。 至于说到应该按什么顺序来分析病症,弗洛伊德的劝告也许永远有着最高的意义。他在把医学治疗原则运用于分析时,强调处理病人的问题时有两点很重要:医生的解释应该是有益的。还有,这种解释不应该是有害的。换言之,心理医生必须想到的两个问题是:病人在这个时候知道了真相,承受得了吗?还有,这种解释对病人有无意义,会不会促使他进行建设性的思?但我们应遵循的大致准则是:只有在病人的态度上有了特定的改变时,才可以有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