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浒》的描述,能和各种文献中的大量记录对应上。上级压下来的工作量,可以无限大;官员心情不好把属吏骂一顿甚至打一顿板子,那是常有的事;克扣小吏的工资不发,被认为是基本操作;最近财政闹了亏空,要小吏交钱补足;官员最近要有点额外的开支,都可能要小吏凑份子……所以,在衙门里工作而犯罪,有公罪和私罪之分。上级政府部门交代的任务,你完不成而犯罪的,这个是公罪;以权谋私,那就是私罪。因为上峰的指示有时是没有道理可讲的,所以公罪也就是不可避免的,因此有些高尚的人甚至说出这样的话来:“私罪不可有,公罪不可无。”一个人如果一点公罪都没有,那一定是为完成任务而不惜干伤天害理的事。——《读库2202》《水浒六题》刘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