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样的历史分析方法也被运用到了欧美民族国家与公民权关系的研究之中。美国史学家琳达·克贝尔的《宪法未保证女性作为淑女的权利》(Kerber,。1998),该书探讨了美国公民权与女性的问题,通过对历史的梳理弄清了以下问题:国家赋予公民的权利与义务往往是不平衡的,这种不平衡中还存在着性别、阶级以及种族的差异。纵使是民族国家内部,也存在着多种多样的“纳入与排除”的排列组合,即便“国民”的内部,也没有达到“平等”,国家与国民之间甚至都不是双向义务关系。 其实,小熊的“边界”这一领域性概念以及石田的“中心及周边”这一地理性概念还是有缺憾的,二者都没能着力去论述“国民”内部的多样性问题——性别、阶级以及身份所导致的差异化,他们在这些问题上的分析略显单薄。所谓只要成为“国民”就能获得“平等”,“国家”会回报“国民”做出的贡献……这种想法不过是民族国家一早就准备好的意识形态而已。对于“国民”而言,它只不过是一个“无法兑现的约定”罢了。 虽说如此,小熊仍然探讨了在石田的“中心与周边”这种二元对立思维模式下无法触及的一系列问题,那就是双重的“他者”以及“他者”在“三元思维模式”下的含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