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了衣服就要见人,见了人就要喝酒,喝了酒就要犯错,犯了错就要后悔这些我都知道。不过,这种模式也让我心安理得,觉自己没有严重脱离社会语法。当时我对男人有着莫名其妙的偏见。我以为世界上有两种男人,一种是无趣的好男人,另一种是有趣的坏男人。后来我才知道,世界不是平的。我也是很晚才醒悟,其实我喜欢的既不是好人,也不是坏人,而是能够分清人世的复杂和坎坷的男人。尽管自己各方面都不尽如人意,我却摆脱不了早熟而且自负的女大学生的傲慢,总觉得同龄的男孩子都是废物。现在我依然相信树木喷出的植物防御物质“芬多精”里掺杂着爱的灵药。否则,那么多新学期的青春怎么可能同时兴奋得不知所以呢?繁殖期的年轻人喷发出的能量深情而青涩,露骨却又新鲜。我想通过自己的不在,让别人知道我存在的事实。后来有人问我爱情是什么的时,我就回答“知道我不在的人”。第一次走过的路,第一次读过的书也是这样。总会想起第一次让我知道世界上有这种东西的人。也许应该说是“让我知道名字的人的名字”?这东西似乎永远跟随着事物。我们无法忘记神灵,或许也是这个缘故。想起当初令人振奋的肺活量,现在还觉得轻松。拉帮结派、熟悉规则、动用微不足道的词汇量拼命争吵,气呼呼地回家。忘了什么时候为了尽可能悠得更远而助跑上了秋千,按捺住即将爆裂的心脏,我终于领悟道 “原来成长是快乐的事情。”夏日的阳光在水面安安静静地摇曳、闪烁。此岸的稀薄而明亮的膜在触手可及的地方华丽地荡漾,仿佛在诱惑着我。那种突来的感情像沙漠里遇到的暴雨。我想到因为我活着,或者在我着的时,有人很痛。我也不知道的地方,某个认识或不认识的人因为我而剧烈痛苦。这么简单的事情,以前为什么从来没有想过?灯仍然不安地闪烁,欲灭不灭。挂满夏季衣服的二层衣架淡淡地、久久地俯视着我,俯视着没脱丧服哭泣的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