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一个因素,使艺术显得难以捉摸。高贵的意图应受到奖励,具有高贵意图的文学作品理应获得一种持久的存在,但大多数时候情况恰恰相反:需要某种超脱,某种冷静,才能精心制作一个形式。人们被抛入使他们痛苦呼叫的事件之中,很难找到把这种材料加以艺术转化所需的距离。很可能没有任何语言像波兰语那样,有那么多可怕的诗,都是记录大屠杀:除了极少数外,这些诗虽然幸存下来,其作者却死去了。今天,读者会在两种矛盾的评估中犹豫。面对暴行的事实,文学这个想法似乎是不合适的,而我们也不免要怀疑,某些现实区域究竟能不能成为诗或小说的题材。但丁《地狱篇》中的罪人所受的酷刑,毕竟是作者发明的,而且形式使它们的虚构特征变得很明显。它们并不像纪实诗中描写的酷刑那样令人觉粗鄙。‘另一方面,纪实诗由于使用韵律和诗节,所以它们属于文学,而出于对死难者的尊敬,我们不免要问,是否有一种更完美的诗歌,比这种仅止于事实层面的诗歌更适宜作为纪念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