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人的存在状态,永远存在着的“小市民事物”,除了试着寻求“和解”之外,没有别的办法。除了努力从人的无数极端行为中,从对立的两种事物中找出妥协的中庸之道以外,没有别的办法。在这个对立的两种事物中,我们就以圣徒和放荡者作为例子来看看好了。这样的话,就可以立刻了解我们的比喻。人具有试着想向彻底的精神事物,向神圣的事物接近,想献身给圣徒的理想的倾向。但是另一方面,人也具有尽一切努力,想在彻底本能的生活中,耽溺在情色欲望里,追求短暂性快乐的倾向。一条路通往圣徒,通往精神殉教者,通往舍身献给神。另一条路则通往放荡者,通往本能的殉教者,通往舍身献给腐败。小市民试着想在两者之间适度的中庸之道活下去。小市民绝不会舍身将自己献给情色的陶醉或禁欲,绝对不会成为殉教者,绝对不会同意毁灭一相反的,小市民的理想并不是献身,而是保存自我。小市民不会努力去成为圣徒,也不会努力去成为与圣徒相反的事物。小市民无法忍受极端。小市民虽然也侍奉神,但也侍奉情色的陶醉。虽然希望自己具有道德,但也希望在这个人世间过得安乐些。总之,小市民想要定居在两个极端之间,在既没有暴风,也没有雷雨的适度健康地带上过着生活。这样的生活并不是做不到,不过必须牺牲那种绝对事物与极端事物所赋予的生活和强烈的感情。小市民最珍惜的是自我(事实上那是发育不完全的自我)。也就是牺牲激烈,换得自身的保障与安全;牺牲献身给神,换得良心的安稳;牺牲享乐,换得安乐;牺牲自由,换得舒适;牺牲炙身的热度,换得惬意的温度。也因此小市民从人的本质来看,只不过是具有微弱生存本能的生物罢了。最害怕牺性自己,是最容易驾驭的东西。所以小市民用多数取代权力,用法律取代暴力,用投票决定取代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