岁月流逝,“血统论”悲剧一去已四十余年。中国人遇到麻烦难缠的问题,总喜欢归为历史传统。我常想,历史传统果真有这么大威力吗?什么是历史传统,东拉西扯宏论一番似乎可以蒙倒一片,但要认真梳理,恐非易事,亦难概括成条条,替今人担下罪过。不错,中国人的家族观念与血缘意识由来已久根深蒂固,在社会活动中,总摆脱不了血缘信任。历代朝廷为了维护家庭完整稳定,甚至不惜放过眼前的罪犯,而允许“同居亲属相容隐”。“文革”伊始,一方面,把这一融进中华民族血液中的血缘信任升华为巩固政权、继续革命的信条而大加发扬;另一方面,却在彻底革命的名义下不断地上演夫妻反目、父子成仇、兄弟争斗、朋友弃义的亲缘悲剧。 传统社会从来没有提倡过背叛家庭抛弃父母批判父母去求功名富贵。相反,如果谁这么做了,将会受到舆论谴责与司法追究。朝廷在选才用人机制上,一反“亲属容隐”的宽容,特地制定了血缘回避与地缘回避制度:同一亲属不在同一行政系统内工作;科举考试,参考人回避亲属主考官员而取消考试资格;官员不在家乡省份任职。皇朝明白,将血缘信任引进国家管理中,必然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增加结党营私机会,分享本属于君权一统的国家利益。 文化大革命一再宣称要与传统彻底决裂,创建全新的社会价值观。诸如:“卑贱者最聪明,高贵者最愚蠢”,“贫穷光荣”,“劳动神圣”等等。这种在具体语境中对具体对象而发的议论,并不能扩大到放之四海而皆准,成为全民的行为准则与众生追求。实际上,最聪明的人几乎没有人不想变为最愚蠢的人。世间也许只有那些曾经富贵的人能够产生对富贵的厌恶,而贫穷的大都不会放弃对富贵的孜孜以求。同样,贫穷光荣与劳动神圣,只不过是恩赐给人们的一种心理安慰剂。在现实生活中,随处可见对贫穷与体力劳动的厌恶歧视。如果价值观果真被当权者与社会彻底认同,怎么会对那些被打倒的阶级敌人实行制裁时,无一例外要取消待遇,放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