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不谈及企业是否作恶或向善这种拟人化的主观问题,几乎可以确定的一点是:企业垄断的唯一目的,是为了赚钱。一个没有动力在主营业务上赚钱的企业,往往跨意着更大的道德缺陷,因为它会通过虚构的盈利预期来吸收那些“本来不应属于它的社会资本”, 比如乐视。 至此,我们终于可以解释本文最主要也最显而易见的概念:有效垄断和无效垄断。 一、 任何在短期和长期均无法赚钱的垄断,都应被视为商业上的无效垄断。 二、 有效垄断,应当建立在一种可行的商业模式上。 值得一提的是,在经济学上一般认为存在四种市场结构,分别为完全垄断市场、寡头垄断市场、垄断竞争市场、完全竞争市场。 无效垄断看起来与垄断性竞争的市场格局相似(一些人认为互联网目前就处于垄断性竞争状态),但同时又有着明显的寡头化趋势。无效垄断的短期均衡和长期均衡可能均是负值而不是零利润,但同时市场内的卖方数量又有可能处于寡头垄断状态甚至是独家垄断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