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时候,地主富农的土地和财产早就被剥夺了,地主富农分子,白天劳动可以记工分,晚上还要在治保主任监督下义务劳动到深夜。我家邻居,老头老太太有五个儿子,两个当八路牺牲了,两个当国民党军,一个被镇压,一个在青海劳改,这样的家庭,既是革命烈属,也是反革命家属。村子里的干部发挥想象力,让老太太享受革命烈属待遇,让老头享受反革命家属待遇。老头八十多岁了,夜里还得去接受改造,义务劳动。老太太不忍心了,说儿子是我们合伙养的,我们轮换着接受改造吧。八十多岁的老太太,夜里去拉小车,从河底往上推土,一个小脚的老太太……后来他们那个在家的儿子,拿着烈属证去公社革委会反映情况,说能不能两折了,我们不享受烈属待遇了,也不享受反革命家属待遇了。公社革委的人说不行,不享受烈属待遇是对革命烈士的不敬,不享受反革命家属待遇是对反革命分子的宽容,一码归一码,村子里的处理是正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