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叔叔爱你,所以跟你做这样的(你不喜欢的)事(别反抗,要合作)。”这样的金词与“爱你才打你”的家庭暴力的男人的话很相似。根据舒尔的研究,加害者都想相信被害者是自己情愿的。日常生活中多为胆小之辈的加害者们,试图由此减轻自己的罪恶感。其实,这也是色情制品的常规套路,即使是强奸,也偷换为“女人等着我去强奸”的诱惑者理论” 儿童性侵者们,为满足一己之欲,利用可以不征得同意的无力反抗的他者的身体,并对此固执依赖,长久持续地控制对方,摧毁对方的自尊心、对他人的信赖感和自我管理意识,并且还希望对方是自己情愿,把对方当作诱惑者。加害者99%是男性,被害者九成是女孩,一成是男孩为满足一己之欲,利用可以不征得同意的无力反抗的他者的身体,并对此固执依赖,长久持续地控制对方,摧毁对方的自尊心、对他人的信赖感和自我管理意识,并且还希望对方是自己情愿,把对方当作诱惑者这种关系,也可见于强奸、性骚扰和家庭内暴力的事例之中。不但如此,还可见于异性恋的男女之间。)正如伏见所说,他与“二十八岁、男”的“恋童者”之间只有“一纸之隔”,无法划出界线。几童性侵犯者的性欲、性行为、性关系,无限接近“普通”的性关系。此处所谓的“普通”,意为“男人支配之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