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按照法家标准选出来的人才呢?那就只能当吏了。官是官,吏是吏,是两股道上跑的车。官代表朝廷体面,很有身份,握有行政大权;吏呢,很卑微,只能处理具体的行政事务,而没有行政决策权。而且一旦当了吏,就很难再成为官,你从此失去了参加科举考试的资格,最多也只是流外官或者八九品的小官。这个在中国的官僚制度史上,被称为“官吏分途”。( 307页)宋代以来,推行强干弱枝的政策,对官有诸多限制,甚至有所谓“地方官如七宝琉璃,触手便碎”的说法。官的政治地位是高的,但是第一,科举出身的很多人未必有行政才能;第二,这么严厉的监管下,有才能也未必有发挥空间;第三,最致命的:由于流动性很强,于不了几年就被调走经常根本来不及熟悉情况。而小吏呢?他们是本地人,而且可能干行政工作都干了好几代,从小接受的就是专业对口的培训。如果看这些官僚士大夫留下来的记录,会发现他们对吏往往同时充满了三种情绪:第一是鄙视,你没文化,地位也低;第二是畏惧,又熟悉法律又熟悉地方的情况又和各种强势人物比如富户啊黑道啊有千丝万缕的联系,你要挖个坑给我跳,我一不留神还真就掉下去了;第三是痛恨,人对自己既鄙视又害怕的人,当然会极其痛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