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至今相信,恋爱是谈了比不谈好。因为在恋爱的游戏场上,人能够深入学习自己和他人。恋爱会帮助我们了解自己的欲望、嫉妒、控制欲、利己心、宽容和超脱。恋爱是斗争的平台,你要夺取对方的自我,并放弃自己的自我。我从不认为恋爱是一种放纵的体验。在恋爱的过程中我们受到伤害,也互相伤害,借此艰难地摸清无论如何都不能让渡给他人的自我防线,以及对方那条无法逾越的自我界线。我向来认为恋爱不会蒙蔽一个人的双眼恰恰相反,恋爱是一种“面对对方时极度清醒,以至于在旁人看来无比疯狂”的状态。跟一个爱上窝囊废的女人列举男方的多少缺点都是徒劳,因为她早就一清二楚。正因为对情人的弱点了如指掌,才能比其他人更残酷地伤害对方为人父母之后也会有类似的体验,但亲子关系存在压倒性的不对称,而且由于“母性”被过度神化,成为父母的男女很难意识到自己的自我主义。我之所以没有成为母亲,多少也因为我害怕自己在无路可逃的不对称的权力关系中站在强势的一方而恋爱是在对等的个人之间展开的游戏所以我们可以对恋人大胆放言:“不愿意就走吧,你有离开的自由。当然,也有建立在支配和控制之上的关系,比如存在暴力的家庭关系,一方用暴力使对方就范,使其无法“离开”。或是选一个本就比较容易控制的弱势者,让对方依赖自己。但“自我的斗争”之所以是与对等的对手开展的游戏,是因为只有对手旗鼓相当,游戏才有趣。肆意践踏他人的自我是一种野蛮的行为。但我们正是在还不知道自己是谁的时候将磨破发红的自我暴露在他人眼前,并要求他人也这样做,最终在这个过程中构筑起“自我”。只有在恋爱的游戏场上,我们才被允许这样做一-我将踏入你的自我,也让你成为我人生的一部分,因为我“爱”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