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说某著名报社的《记者手册》中把 “强奸” 一词定为 “歧视用语,令人不快的用语”,要求记者换成 “暴行” 或“施暴”。那麽我就很想吐槽,“杀人” 难道不算 “令人不快” 吗?“暴行” “施暴” 不但无法传递出正确的情况,甚至听起来会减轻事件的严重程度。还有换成 “恶作剧” 的,简直荒唐。“慰安妇” 也是对男性来说十分趁手好用的词汇。就算对男性来说是 “慰安”,提供 “慰安” 的一方可是不堪忍受的。男人可真会起名字,这里就应该用 “强制劳动” 或 “性奴隶”。如果用这样的名称,男人也会觉得 “这可有点受不了” 吧。没办法,这是上一代的老头子们干的。我们还是直面现实为好。不要说甚麽 “不就是个词儿嘛”。既没钱又没力量的穷人与弱者,他们的武器就是想方设法开动脑筋编新词,“你说东来我说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