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女人该如何靠自己的力量跳脱这样的景况,波娃依然本于哲学的思考,就存在主义的道德判准提出了,人存在于这世界上,面临种种处境时,所有的主体都应该具体的将自己设立为「向上提升的存在超越性」,坚持身为主体就应该以「自由」做为存在之核心,本于真实自我,勇敢面对存在之焦虑,依据自由意识在处境中做出抉择,以超越「给定」,在行动与创造中,对未来有所构思,而这也是「为己存有」的表现;若是放弃这种自由的抉择权便会陷入「自我欺罔的不真诚态度」,因而想要有所超越,并成为一个「完整的人」的女人必须采取的立身态度是:自行构想其存在的目的,勇于承担起自由独立要冒的种种风险,不让自己成为他人意志追捕的猎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