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采用的观点是存在主义的道德观。一切主体都是通过计划,作为超越性具体地确立自己的;它只有通过不断地超越,朝向其他自由,才能实现自由;除了向无限开放的未来扩张,没有其他为当下存在辩解的方法。每当超越性重新回到内在性,存在会贬抑为“自在”、自由贬抑为人为性;如果这种堕落为主体所赞同,那么它就是一种道德错误;如果它是被强加的,它就会采取侵占和压迫的形象;在这两种情况下,它都是绝对的恶。凡是处心积虑要为自身存在辩解的人,都感到他的存在是一种自我超越的不确定需要。然而,以特殊的方式去界定女性处境的是,她作为整体的人,作为一种自主的自由,是在男人逼迫她自认为他者的世界中展露自己和自我选择的,人们企图把她凝固为客体,把她推至内在性,因为她的超越性不断被另一种本质的和主宰的意识所超越。女人的悲剧,就是这两者之间的冲突:总是作为本质确立自我的主体的基本要求与将她构成非本质的处境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