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论摄影》(一九七七)一书六篇文章的第一篇,我谈到虽然通过照片了解的一个事件,肯定比没有照片了解得更真实,但是经过不断曝光之后,真实度开始减弱。我写道,照片创造了多少同情,也就使多少同情萎缩。是这样吗?我当时写这篇文章的时候,确是这么认为的。现在我可不那么肯定了。有什么证据表明照片的影响不断递减,表明我们的观奇文化消解了暴行照片的道德力量吗?问题的关键是新闻的主要媒介——电视。影像力量的损耗,视乎它以何种方式被使用,它在哪里被观看和它被观看的频率。电视上的影像,按其本质来说,是迟早要被人厌倦的影像。这种麻木感,是有其根源的,这就是电视想方设法要以过量的影像来吸引和满足人们,因而扰乱注意力。过量的影像使注意力变得分散、流动、对内容相对漠视。影像流动使影像失去稳定性。电视最大的特点在于你可以转台,在于转台、不耐烦和沉闷变成一种正常状态。消费者垂头丧气。他们需要被刺激起来,被启动起来,一次又一次。内容不外乎这类刺激物。如果要更有反省力地观看内容,就需要有一定程度的意识集中——而媒体播送的影像寄予的各种期待,正好削弱了意识的集中;媒体把内容过滤掉,是使感觉麻木的主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