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求更富戏剧性(人们常常这样形容)的影像,成为摄影事业的动力,并成为一种以震撼作为主要消费刺激剂和价值来源的文化的常态。安德烈.布勒东宣称:“如果美不令人战栗,就不是美了。” 摄影师的意图并不能决定照片的意义,照片将有它自己的命运,这命运将由利用它的各种群体的千奇百怪的念头和效忠思想来决定。 那影像永远是有人选择的;拍照即是定框,定框即是排除。 即使有姓名,也不大可能被“我们”所知。当伍尔夫指出她看到的一张照片中的一具男人或女人的尸体如此血肉模糊以致完全可以使一只死猪时,她的意思是说,战争的参保性已惠去了个人的身份,甚至人类的身份。这当然是从远方观看时战争的样子——它只是一个影像。 照片留下了参考路线,成为追求各种目标的图腾:情绪围绕一张照片要比围绕着一个文字口号更容易清晰化。照片还有助于建构——以及修改——我们对较遥远的过去的感知,尤其是迄今不为人知的照片的流转带来的事后震撼。大家都认得的照片,如今已构成一个社会选择思考什么或宣称它已选择思考什么时不可或缺的参照。社会把这些理念成为“记忆”,而从长远的观点看,这是一种虚构。严格讲,根本不存在集体回忆这回事——它就像集体悔罪这种假概念一样无稽。但却存在集体指示。 所有记忆都是个人的,不可再生产的——它随着每个人死去,所谓集体记忆,并非纪念,而是规定:这是重要的,而这是讲述故事经过的故事,还配合照片把故事嵌入我们脑中。意识形态制造了庞大的图像档案,这是一些代表性的图像,概括人们对重要性的普遍看法,并催生可预期的思想和感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