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古希腊,性爱的最高等级是同性恋。准确的说,是对少年的爱不是成年男人之间的性爱。作为自由民的成年男人能获取的性对象只限于少年或奴隶,双方关系是不对称的。女人只是为自由民男人生子的工具,被视为与家畜、奴隶同等财产。异性恋对于有责任的自由民男人是一种义务,少年爱才是他们高贵的权利 为什么说古希腊的同性恋是不对称的呢?因为,使用阳具的“插入者”( penetrate。)与“被插者”( penetrated)之间,是一种单方向的关系,“被插入者”被视为居于劣位。换个说法是,“插入者”是性的主体,“被插入者”是性的客体,两者角色不能混淆。其中,如果是自由民少年基于自由意志(其实是被引导)主动选择成为性爱客体,那便被视为最高价值的伴随性爱;奴隶没有自由选择的权利,所以,与奴隶之间的性爱,而成价值就低了一等。自由民的少年虽然处于“被插入者”的地象而位,但长大成人后,他也可以将其他少年当作性的客体,那时他自己就成了性的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