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向来认为恋爱不会蒙蔽一个人的双眼,恰恰相反,恋爱是一种“面对对方时极度清醒,以至于在旁人看来无比疯狂”的状态。跟一个爱上窝囊废的女人列举男方的多少缺点都是徒劳,因为她早就一清二楚。正因为对情人的弱点了如指掌,才能比其他人更残酷地伤害对方。为人父母之后也会有类似的体验,但亲子关系存在压倒性的不对称,而且由于“母性”被过度神化,成为父母的男女很难意识到自己的自我主义。我之所以没有成为母亲,多少也因为我害怕自己在无路可逃的不对称的权力关系中站在强势的一方。而恋爱是在对等的个人之间展开的游戏,所以我们可以对恋人大胆放言:“不愿意就走吧,你有离开的自由。”当然,也有建立在支配和控制之上的关系,比如存在暴力的家庭关系,一方用暴力使对方就范,使其无法“离开”。或是选一个本就比较容易控制的弱势者,让对方依赖自己。但“自我的斗争”之所以是与对等的对手开展的游戏,是因为只有对手旗鼓相当,游戏才有趣。肆意践踏他人的自我是一种野蛮的行为。但我们正是在还不知道自己是谁的时候,将磨破发红的自我暴露在他人眼前,并要求他人也这样做,最终在这个过程中构筑起“自我”。只有在恋爱的游戏场上,我们才被允许这样做——我将踏入你的自我,也让你成为我人生的一部分,因为我“爱”你。再补充一下,恋爱绝不是死死捍卫自我界限的游戏,而是通过狠狠品味与自己不同的他人的反应,同时了解自己和他人的过程。在此过程中,我们也能确认“他人与自己存在绝对的隔绝”,“我们永远无法拥有或控制他人”。恋爱非但没有使人与人相融,反而引领我们走向孤独。而这种孤独是多么畅快。我曾写过这样一句话:“所谓成熟,就是提高他人在你心中的吃水线。”正是通过这种“殊死搏斗”,我才能对他人更加宽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