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制与等级制社会对出身与流动限度是非常敏感的,(p240)出身寒贱者只宜在一个限阈内流动,如果因某种机缘突破了制度设定的流动极限,进入由特定身份等级社会所专属的那个阶层,他就成为通常不受欢迎的特例。对高等级政治职务的垄断,反映了国家对高等级社会经济政治利益的制度性保障,与此相配合,就有一整套意识形态设置,其基本舆论不仅是当时政治的晴雨表,也会反映在历史编纂中。突破身份的制度性极限,意味着必然面对否定性的社会舆论。清人钱大昕说:“六朝人重门第,故寒族而登要路者,率以恩倖目之。”(《廿二史考异》卷三七南史三“恩倖传条”)目之为恩倖,就是对其权位予以伦理性的否定。(p241)然而,皇帝制度又在法理上决定了一切政治权力都不过(p241)是皇权的延伸,也就是说,皇帝既是一切官爵合法性的来源,也是一切官爵的终极分配者。皇帝制度内在属性之一,就是皇帝可以突破已有制度。由此决定了官职竞争中总有弯道超车者,也总有火箭式干部。(p2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