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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领域不遵循公民社会中的法,它是“法外之地”。如果按照这样的方式思考,很多谜团就迎刃而解了。丈夫的劳动与妻子的劳动的“交换”并不遵循公民社会中“市场交换”的原则。而丈夫与妻子之间的性行为也不符合公民社会中的双方同意的原则。有“双向性义务”的地方就存在着完全统治对方的性(sexuality)的可能,而且当然是强者对弱者行使该权利。正因如此,“发生在夫妻之间的强奸行为”很难以犯罪事件立案。此外,配偶还依法有权控制对方的性(sexuality)在婚姻外部的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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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作者:上野千鹤子
上野千鹤子 1948年出生于日本富山县。社会学者、东京大学名誉教授。 认证NPO法人Women’s Action Network(WAN)理事长。 日本女性主义理论及运动的领袖人物。 在专科学校、短大、大学、研究生院、社会教育等高等教育机构从事了40年教育与研究工作。 2019年以东京大学开学演讲《即使努力也无法得到回报的社会等待着你》引发强烈社会反响。 著...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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