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就算死也不想跟 “新自由” 被划分成同一阵营(笑)。“新自由” 就是 “优胜劣汰”,它倡导 “自我决策、自己负责”。并且从最开始,它的边界和规则设定就更有利于 “胜者” 阵营,“新自由” 不过是个骗局罢了。所以,我在写《当事者主权》(中西·上野,2003)的时候,思考过书名的英文翻译应该是甚麽。“当事者主权” 可千万别给我翻译成 “self determinism”。我坚决不想和那些主张 “自我决策、自己负责” 的学者被混为一谈。如果一定要解释成某个词的话,我还是想用日语解释,“自己能够决定自己的事”。然而,想来我们真的是 “词穷” 啊。即便是在这本杂志创刊之际,那些原本想要创造新事物的人,也总会陷入到词汇量匮乏的窘境之中,这点我们需要多加留意。在自己正从事或想要做的事情上,总觉得自己语言化、理论化的努力和能力追赶不上所想所感。如果勉强使用一些词汇和语言,结果往往会陷入既有的语言框架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