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伦斯属于那种如果就事论事则最容易被迫害、最容易被误解(歪曲)也最容易过时的天才。因为“地域”与“时间”决定了他的文学之灵所附丽的是一个古老的“性”。当八十年代中期劳伦斯在中国还被当成“黄色”受到假正经的攻击和低级趣味的欢呼时,一转眼到九十年代他却因为其纯文学性而受到一心奔钱的社会潮流的冷落。总之,两方面都不需要劳伦斯,因为他代表的是文化,反抗的是金钱文明,所以他过时了。这个时代从来没有真正需要过文化。匆匆的历史进程除了让人们不断地变着手段革文化的命,还能怎样嘲弄人类的努力
所以,在这个时候读劳伦斯的作品倒成了一种对天籁的倾听,成了一种孤独的享受与贫穷的奢侈。若非是有着“过时的”情调,哪有心境手捧劳伦斯作品,雪天围炉品茗或深秋凭窗听雨